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评估操作标准>的通知》(浙教督〔2016〕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公示等程序,现认定苍南县钱库高级中学等24所学校为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
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已认定的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指导,促进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自觉深化课程改革,完善课程体系,提高选修课程质量,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同时督促相关学校对评估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附件: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浙江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
1.苍南县钱库高级中学
2.乐清市大荆中学
3.乐清市虹桥中学分校
4.温州翔宇中学
5.苍南县江南中学
6.乐清市第四中学
7.平阳县萧振高级中学
8.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
9.瑞安市瑞祥高级中学
10.乐清市芙蓉中学
11.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12.文成县第二高级中学
13.苍南县龙港第二高级中学
14.永嘉第二高级中学
15.平阳县第三中学
16.平阳县新鳌高级中学
17.苍南县马站高级中学
18.瑞安市第八中学
19.苍南县矾山高级中学
20.苍南县树人中学
21.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
22.温州市啸秋中学
23.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
24.温州市越秀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