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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介绍

                   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介绍

      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是由 1989 年 7 月 3 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文批准设立,2001 年 8 月 1 日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浙江省教育厅。2016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我会于 2017 年 7 月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18、2023 年连续 2 次被浙江省民政厅评为最高等级--AAAAA 级社会组织。2023 年 10 月获得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第四届温州慈善奖的慈善楷模奖。2023 年 10 月荣获浙江省民政厅认定的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




      基金会设秘书处、洞头区执行部和民办教育执行部三个内设机构;有“瓯越情”教育基金、温州市瓯越班主任、乡村教师年度人物奖励专项基金、温州市弘远校长奖励培育项目、温州市“聚爱圆梦”特长生帮扶项目、温州市瓯越情美育建设项目等34个专项基金。
      基金会的主要业务有:奖励先进学校、教育工作者、教师;资助困难教师、学生和薄弱学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及培训;开展尊师重教和学生实践活动;赈灾救助,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救灾工作;支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发展;关爱退休教育工作者等。
      基金会成立以来,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在省教育厅、民政厅和温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理事、监事的关心和支持下,本会秘书处一直倡导与社会各方面密切合作,坚持公益性和教育性,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千方百计筹集款物,充分发挥自身灵活高效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教育领域拾遗补缺的工作。截至2023年底,共募集社会捐赠款物117486.07万元,接受政府委托项目资金52232.60万元、国有民办教育经费27189.41万元,民办教育经费3482.61万元等,直接资助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余万人次,直接资助经济特别困难教师约2200人次。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的警世恒言一直在鞭策着我们,基金会一直秉承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的信念,将继续为实现中国梦,教育梦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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